1723年,刚继位不久的雍正皇帝推行了一项在清朝历史上影响深远的税制改革,即著名的“摊丁入亩”。“摊丁入亩”的核心是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
“摊丁入亩”草创于明代,雍正时期开始实行,是康熙皇帝“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又称作“地丁合一”,是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史上最大的一次改革。
首先,“摊丁入亩”制度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
“人头税”。不仅在 土地 亩税的 基础上平均了 赋税负担,而且 对无地 少地的 农民来说,免除了 丁银更减少了 富府和 富户的 骚扰勒索,有 利于 生产力的 发展。其次,“摊丁入亩”统一了
全国的 赋税制度,简化了 征税手续,使全国范围内的 赋役制度相对稳定下来,有 利于 国家财政法令的 统一。而且 ,因为土地 是 圈定在 某一地 方不会流动消失的 ,富户地 主很难上下其手欺骗隐瞒,所 以政府只需在 编审之年照例遣册即可。各省地 方政府,查清各处地 亩多少,按亩均摊税赋,就大大简化了 国家的 收税手续。其三、最【粉丝网】
重要的 是 ,摊丁入亩制度客观促进了 人身依附关系的 进一步松弛。实行摊丁入亩后,官府征收赋役一律以田亩为准,而劳动者 免除了 人丁税,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地丁银。丁额与赋役无关,编审户口已无必要。广大劳动者 免除了 入丁税,解除了 对户口编审的 顾虑和 束缚,有 了 较多的谋生出路和 职业选择,获得了 较多的 人身自由,大批农民流入城镇从事手工业、商业活动,大大促进了 城市手工业商业的 发展和 资本主义萌芽的 进一步滋长。这是 乾隆年间中国人口迅速激增至三亿以上的 重原因。摊丁入亩是我
雍正帝推行摊丁入地 草创于 国古代赋税制度的 一次重大改革,它彻底改变了 我 国以人丁和 土地 为主的二元税制,代之单一的 土地 税制,它的 实施有 着 重大的 意义。 明代,大体完成于 雍正时期,将实行两千多年的 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 税。那么,清朝为何要推行摊丁入亩呢?
税制在
中国古代有 着 非常悠久的 历史,在 西周末年开始萌芽,到秦、汉,再至隋唐,历朝向 农民征收赋役一般是田租、庸力役、调丝帛并征的 。到了明代,由于 土地 兼并严重,农村中的田土占有和 户等差别发生了 很大的 变化,造成赋役的 严重不均。 再加上商品经济的 发展,社会分工的发达,很多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从一地 流向 外地,造成封建国家对赋役承担者 的 控制大大削弱,征发的 赋役大大减少。明嘉靖年间推行“一条鞭法”,规定在力役征发上可以“以银代役”来促进商品经济的
发展,但 对人丁的 差役征发仍未取消。这种赋役合并、役归于
田的 倾向 在 不断发展,有 的 州县就称之为“随粮派丁”、“田代丁编”、“丁随田办”。在商品经济发达的 江浙和 广东,这种情况尤其明显。由于 土地 兼并的 激烈,商品经济的 发展,人身依附关系的 松弛,造成了 赋役负担的严重不均,使封建国家已难以根据人丁来征收赋役,实行“摊丁入亩”已成为必然 趋势。清初的
赋役制度承袭明代的 一条鞭法,但 实行得不够彻底和普遍,丁银和田赋仍是两个税目。随着 清朝土地 兼并的 进一步发展,穷丁、无地 之丁越来越多,在 这种情况下继续按丁征收丁银,贫苦农民就会无力承受。这不仅会使国家征收丁税失去保证,还会由于 农民畏惧丁税而流亡迁徙,造成隐匿户口等 严重的 社会问题。到了清朝,实行 “摊丁入亩”已势在必行,清廷用两步完成了“摊丁入亩”制度的推广。
第一步,康熙五十一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
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 固定丁数,以后新增人丁,不再加收丁税。由于 丁银额数固定化,农民的 负担相对减轻,这样既减少贫民逃亡、保证了 国家的 财政收入,也 为日后的 “摊丁入亩”创造了 有 利条件。后来,康熙朝逐渐实行地
丁合一,这种办法先在 康熙五十五年的 广东、四川等 省试行。这些省份将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统一的 “地 丁钱银”,此后在 全国逐渐推广。第二步,雍正帝继续并完成了康熙帝开始的赋役制度改革。
雍正元年七月,直隶巡抚李维钧上疏“请自雍正二年始,摊入通省地
粮内按地 输丁”,正式请求“摊丁入亩”。 雍正将李维钧的 奏折发给朝廷各大臣讨论 ,很多大臣支持 “摊丁入亩”的 改革。但 也有 不少大臣提出反对意见,反对者 的 主要理由是 :摊丁入地 后,地 多者 税多,地 少者 税少,会遭到拥有 土地 较多的 地 主豪强的反对,还有一些明哲保身的 大臣在那里“彼此推诿,不发一言”。雍正详细研究思考后,决定推行“摊丁入亩”。他
痛斥了 那些观望瞻顾,不负责任的 大臣,并在 李维钧的 奏折上指示:“分析甚明,筹度极当”,“摊丁入地 ”是 “实可准行”的 。这样,经户部议准,从雍正二年起 ,直隶全省开始“摊丁入地 ”,接着 ,其他 各省也 纷纷推行这一措旋。广东、四川在
康熙年间已实行摊丁入地 ,在 雍正年间先后推行这一改革的 省有 :福建、河南、浙江、陕西、甘肃 、云南 、江苏 、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湖北等 省,只有地 少而贫瘠的 贵州、山西两省,“摊丁入亩”受到的 阻力较大,开始的 时间很晚,推行的 速度也 很慢。不过 ,一直延续到光绪年间,中国基本上把“摊丁入亩”的 改革完成。“摊丁入亩”的
改革,是在 激烈的 阶级斗争中进行的 。广大无地 少地 的 农民要求均平赋役和 人身自由,以能自由从事工商业活动。除山西等 个别省的 特殊情况外,人们普遍热烈地 欢迎和 拥护这一改革,但 广大拥有 成批地产的 地 主豪绅,因改革会大大增加土地 税,势必千方百计地 阻挠和 反对这一改革。清廷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增加财政收入和
安定社会秩序出发,决心把改革推行到底,在 各地 打击不法地 主的 破坏活动,而且 这一改革合乎 民心,也得到了 大多数民众的 拥护和 支持。最终,雍正克服了重重阻力,完成了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赋税制度改革。